

1.负责编制校区基建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与概算和施工图设计等文件以及校区内初审工作。
2.负责办理基建工程的前期征地、拆迁、报建、开工和竣工备案等工作。
3.负责组织工程总承包和监理招投标工作;申报分包工程、各类设备与材料采购校区内招投标工作;负责组织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需要控制的某些材料、成品或半成品和设备价格的认证工作。
4.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与安全监督等施工管理工作。
5.负责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程款拨付、预决算与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6.负责协调校区与国家主管部门和省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关于校区建设方面的工作。
7.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交接工作;配合校区各部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
8.编制校区校园建设规划,制定实施方案。
9.负责校园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可研报批及建设过程的审核和监督;负责校园建设项目的预验收和年度竣工检查验收及评价。
10.负责校区专项建设项目的申请、论证、立项、实施、验收及评价;负责专项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包括资金的预算审核、指标下达、流量控制及效益分析等。
11.完成主管校长及校区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