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员工行为规范

作者:基建处发布时间:2023-10-12浏览次数:22

一、自觉维护校区利益,一切以校区利益为重,不做有损于校区利益的事。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工信部、省、市关于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校区的有关决定。

三、精通业务,必须熟悉所分管的工程施工图纸,掌握设计要求和分管专业的重点,做好施工图纸审核及技术交底工作,认真复查工程的抄平、放线、测量、定位等工作,及时准确的控制工程偏差。

四、每项工程的主管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总责。需主动召开或参加施工现场的各种会议,认真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正常进行。认真填写施工日志,为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经济效益提供准确的数据。

五、各专业的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要做到认真检查各工序质量,特别对隐蔽工程要做到跟踪检查,并做好记录,注意“内业”的检查工作,准确核算工程量,协助做好现场变更、签证等各项工作。

六、主管工程师协同监理工作人员严格检查工程主要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质量及证件,出厂合格证书及二次化验证书,严禁废次物品用在工程上。

七、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把好现场签证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经济签证,首先由主管工程师会同监理的现场工作人员共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后,报上级领导审批同意后再进行签证。不得先签后报,违者无效。

八、要经常巡视施工现场,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停工或返工,坚决制止违反工序,不按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施工的现象发生。对不能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九、认真阅读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条款,了解工程的全貌,制止错误和遗漏,控制工程进度,把握工期。

十、参加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及时审查整理各种技术文件、资料,并负责竣工图纸及文件、资料的移交工作。

十一、严格遵守国家及校区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十二、遵守工作纪律,中午不得饮酒,工作期间不得脱岗,违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有事要请假。

十三、正确对待各级领导、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

十四、强化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做好安全工作,消除各种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十五、坚持原则,依法管理,秉公办事,团结同志,不以权谋私,不吃请,不收礼,不索要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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