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权

作者:规划建设处发布时间:2022-03-01浏览次数:147


 

职权名称

施工管理权

行使主体

规划建设处

职权

类别

职权依据

1.《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2.《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基建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条件标准

1.获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组织实施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3.工程施工管理人员会同监理、施工、设计单位和跟踪审计人员,认真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明确质量要求和合理工期,明确工程建设各方的责、权、利及约束措施。

所需材料

1.施工许可证。

2.各专业施工图纸、变更及相关会议纪要。

基本

程序

流程

1.开工前准备工作三通一平办理施工许可证组织图纸会审协调规划局现场定位放线审核监理大纲、监理实施细则和项目部管理组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项目部管理组织

2.施工过程管理质量控制;施工进度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安全生产管理

3.竣工验收。工程消防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与备案工作,特殊工程项目按有关行业规定进行组织验收。

公示方式



编辑:基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