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办公室职责

作者:发布时间:2019-04-25浏览次数:382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条例和规定。

2、参与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开评标及对总承包商及其所使用的配属队伍、分包队伍的技术资格审查工作。参与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监督工程施工合同的执行并提出反馈意见。

3、参与工程承包商的资格考查、招标及合同的签订工作,并监督合同的质量和进度执行。

4、负责组织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部有关领导审批。

5、负责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参与包括“三通一平”工程招标组织工作及相关合同的签订,并负责合同执行。

6、负责审定承包商报送的设备、材料采购计划,参与工程设备、材料的前期考察及招投标工作;协助相关科室,做好甲供材料、设备价款的支付和出库管理工作。严把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关,杜绝不合格材料、设备用于工程建设。

7、负责落实施工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协调设计方、承包方、监理方、材料供应方的关系,认真检查工程质量,准确反映现场情况,及时解决现场遇到的各种问题,严格控制工程的质量、进度与投资。

8、负责施工现场的变更签证和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及时办理签字手续。

9、负责监督指导承包方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及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地方规定等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文明生产工作,确保工程合格率百分之百,争创精品工程。

10、负责监督考核监理公司的日常工作情况并提出反馈意见。审查监理公司提交的监理资料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11、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保修期内维修及回访工作。负责审查承包商提交的竣工资料,并及时归档保存。

12、负责组织审定规划建设处各项工程技术管理规定,负责专家技术论证会、工程报告会及专业技术培训活动的组织,以及专业技术图书资料的订购和使用管理等各项工作。

13、配合其他科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编辑:基建处